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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管理工程混亂 有個案完工1.9年才交開工通知

發佈時間: 2022/11/24

現時進行小型工程,承建商須開工7日前及完工後14日內向屋宇署交工程文件,但審計報告發現在2019年1月至今年3月期間,有9,348份開工通知書在開工前不足7日、最遲在完工後1.9年才提交,另有4,762份完工證明在完工後14日至3.2年後才呈交。

期內亦有7,405份小型工程呈交文件獲屋宇署揀選後,需超過60日至3.2年間才完成基本審查,另有逾半的勸喻或警告信未按時發出,部分嚴重個案也長時間未檢控。審計署建議署方善用小型工程管理系統跟進交文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