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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逾2成長者領社區服務券未使用 申訴公署指部分地區服務名額不足

發佈時間: 2023/08/17

政府2013年9月推出「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持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的長者可按個人需要,向獲社署認可的服務單位購買日間護理和家居照顧服務,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曾提出將計劃於今年第3季恒常化。申訴專員公署審視計劃後認為,社署需要長時間測試計劃的措施和運作無可厚非,但至今仍有可改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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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指,社署積極向合資格長者發出邀請信及簽發社區券,令社區券的使用率由2016年的第二階段約60%提升至2020年第三階段後期的86%,反映社區券名額得以善用,但2020至21年度派出的8,000張服務券中,有超過2成長者領券後未有使用服務便離開試驗計劃,且2017至18年度至2022至23年度期間,每年有約200至500人會轉換認可服務單位,但社署未有備存相關原因。

而截至去年12月,公署調查顯示中西區、離島區、黃大仙、沙田、北區及元朗的「家居為本」服務供應並不足應付該區的輪候服務人士需要,「中心為本」服務方面東區、南區、黃大仙、沙田、離島和元朗區的供應亦呈不足。

此外,在過去2年的探訪中,社署職員幾乎每次只訪問一位中心為本的服務持券人,家居為本服務則只有約2至3成覆核探訪會訪問2名持券人,或難以了解如何改善服務質素。

公署向社署合共提出了10項建議,除繼續邀請《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上的合資格長者申請社區券外,亦應定期向持有但未使用社區券的人士了解情況,又應容許持券人可在多於一間認可服務單位使用社區券、針對沒有子女或照顧者的持券人提供更多支援聯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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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