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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檢討電視電台業務守則 國安法節目不適用持平規定

發佈時間: 2023/07/18

通訊局檢討電視及電台業務守則,進行為期1個月公眾諮詢,諮詢期至下月16日。諮詢文件列出11項建議,包括電視及電台節目在製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節目時,不用遵守「持平規定」,以免持牌機構為恪守規定而加入反對國安法言論,而承受觸犯相關法例風險。

另局方指,持牌機構因編輯權限,或難以對外購節目內容作大幅度改編,而隨大灣區往來日趨緊密,建議予持牌機構更大彈性,讓它們直接轉播內地信譽良好媒體提供的節目及頻道時,可豁免遵守業務守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