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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停擺 高院首以電話會議指示聆訊

發佈時間: 2020/02/26

本港法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而停擺約1個月,高院昨天就一宗民事案件,首次以電話會議形式召開指示聆訊,會議其中一方為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法官料將於稍後就上述決定,頒布書面理由。

高院昨天開庭處理一宗民事索償案,涉及正被強制清盤的數碼動力影音科技有限公司,由利保亞洲有限公司代表,代為向Mei Ah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及其董事唐慶枝、美亞(香港)有限公司及銀運科技有限公司追討貨款共逾6,400萬元。

有關案件原定2月18日開審,但因應法庭停擺而需押後。

提醒只帶必須人士到庭 減少聚集

法官昨透過電話會議形式召開指示聆訊,據了解,會議上其中一名代表答辯方的是前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而今次會議僅電話通話,與會各方未能透過視像見面。

法官於會議上決定暫將案件押後至3月2日開審,由於涉案其中1名證人身處俄羅斯,因此屆時法庭將會安排於科技法庭進行審訊。

法官又提醒與訟各方,須確保只帶必須的人士到法庭,以盡量減少法庭內聚集的人數,而每名進入法庭的人士必須佩戴口罩及配合法院大樓的防疫措施。法官又表示,料於本周五就今次召開電話會議的決定頒布書面理由。

編輯:黎家榮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