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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涉還押期指示他人刪資料 與無業男押後至9.26判刑

發佈時間: 2022/09/14

21歲學生涉於2019年管有爆炸品被捕,還押期間涉嫌指示探訪者刪除涉案網上資料。2人早前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和管有爆炸品罪成,暫委法官稱報告顯示2人均不適合判處勞教,因涉案學生曾於報告提及有吸食大麻習慣,遂替其索取戒毒所報告;並替另1名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惟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2人須還押至本月26日判刑。

被告為21歲學生鄺偉邦和21歲無業男子黃俊燁,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2月3日,在壁屋懲教所達成協議刪除2個由電郵登記的互聯網帳戶內的數碼資訊,及1個屬鄺的不明手提電話號碼可取用的數碼資訊。

鄺另被裁定2項管有爆炸品罪成,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觀塘寶冠大廈的時昌迷你倉內,保管硝化纖維素及10個煙霧餅。

曾吸食大麻 官索戒毒所報告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報告顯示鄺不適合判處勞教,又稱鄺為人上進,即使有案在身仍完成副學士課程,鄺與黃於探監時的對話只是胡說八道,鄺獲釋後亦未刪除相關瀏覽記錄。

暫委法官指,鄺曾向感化官透露今年4月起曾吸食大麻,關注他是否有毒癮,因此會為其索取戒毒所報告;另因代表律師堅持,故會為黃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因黃沒悔意,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