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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涉皮帶勒女兒 逼分居妻會面 認刑恐虐兒罪 還押候判

發佈時間: 2022/04/22

前男警涉稱與8歲女兒赴死,威脅與分居妻會面,其間待女兒將頭伸入皮帶圈後,拉走女兒塾腳凳,並於警方到場後用刀指向女兒胸口,最終消防破門入屋營救。涉案前男警昨承認刑恐及虐兒罪,還押候判,5月11日判刑。

被告W.W.S.(41歲),昨沒有律師代表,承認1項刑事恐嚇及1項虐兒罪,事發於2021年6月15日。案情指,案發時8歲的X是被告及Y的親生女,Y、X及X胞姐,3人與被告已分居,X放假時會到被告位於粉嶺單位留宿。2021年6月12日,Y於回家途中接獲被告來電,追問她身在何方,並告知Y已找人跟蹤她。

翌日被告如常接X到住所留宿,Y於兩天後到警署求助,其後警署接獲被告電話,Y遂在對話期間開啟擴音器。其間被告曾要求與Y於30分鐘內見面,否則Y會後悔,被告又稱X願與他一同赴死。

其間在場警員聽到被告稱「佢行先」、「跟着到我去」等字眼,以及女童哭說「爸爸不要」。隨後背景傳來聲響,對話中斷。消防員和警員同日下午先後到場,有警員看見被告左手拿着刀,右臂抱着X,而X雙腳離地,面向大門大喊。消防員隨後破門入屋,被告遭警方制服。

X其後在錄影會面中提及,被告於案發日下午1時許,問她是否願意跟他走。X表示明白意思是死,並回答願意,但X其實不想。被告遂將黑色皮帶縛在雙層床的橫柱,X再踏上椅子,把頭伸入圈內。X指被告及後拉開椅子,但X仍可站在床下橫柱,並扶着兩邊柱,被告捉住X的手及抱着她的雙腿,用力往下拉了幾秒,再將椅子放在X腳下。消防員破門入屋時,被告用刀尖戳到X胸口一下。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