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房署遊樂健體設施維修 逾2成延誤 申訴署促加強監察

發佈時間: 2020/10/30

現時房委會轄下屋邨共有約5,000個遊樂及健體設施,但設施損壞後失修或維修進度慢的情況普遍。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房屋署雖有就維修設施訂立跟進程序,但部分程序沒有時限,加上沒作密切跟進,導致去年有24%維修工程出現延誤,需於28日內完工的更有逾半超時,籲房委會及房屋署加強監察。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屋邨管理人員發現屋邨遊樂設施損壞後,有既定程序安排維修,但通知工程人員檢查及向承辦商發出設施檢查單的程序均無時限,導致2017至2019年期間有設施損壞逾30日後,房署才通知承辦商作檢查,2018年內更有個案需時36日完成這程序。

損毀待跟進 逾月無圍封

她批評房署決定進行維修後未有主動監察工程進度,致維修出現延誤,例如去年共有494宗發出及完成的設施維修工程單,當中24%未能在28日或90日內完成,規定需在28日內完成的38宗個案中,更有21宗未按時完成,佔整體55%。她強調相關設施如長期失修,會影響居民生活質素,公署已向房署提10項建議,包括為未有時限的維修程序訂立合理時限、將整個過程紀錄在電腦系統。

另外,高級調查主任冼子潔稱,部分房署前綫人員未能準確和及時辨識設施的損耗,也未有妥善圍封待修的設施,導致居民以至兒童仍可接近甚至進入損壞部分,構成安全隱患;例如去年有損壞設施的金屬部分外露凸出,屋邨工程人員在1月16日已檢查設施,但次月18日才通知承辦商跟進,期間沒圍封該設施。

房署發言人表示大致接受公署建議,正檢視現行工作流程和指引,以提升保養和維修設施的效率、以及加强監察過程。

記者:歐文瀚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