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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撑楊潤雄 稱港無三權分立只有分工 建制派指澄清誤解 民主派斥可笑

發佈時間: 2020/09/02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前日稱,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引發爭議。特首林鄭月娥昨力挺其說法,稱要「撥亂反正」,以往提到「三權分立」的意思只是「分工」。有建制派稱坊間有誤解,民主派則斥說法可笑,不尊重司法機關;但有學者認為,執着「三權分立」定義已無意義,反而關注司法獨立現況。

林鄭月娥昨表示,完全支持楊潤雄說法,「香港係無三權分立」,據《基本法》特首並非只是行政機關首長,而香港特區的首長,有獨特的政制位置,認為以往有司法界談及「三權分立」時,往往都是指「分工」。

林鄭稱,三權是「各司其職」,亦希望可「互相配合」,但亦同意可以互相制衡,例如行政機關決定可受到司法覆核挑戰,特首亦可解散立法會,惟最終三個機關都要透過特首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而有關問題不時出現爭拗和誤解,或因宣傳教育不足等不同原因,現屆政府要「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學者:執着定義問題奇怪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質疑,林鄭說法代表終院以往的論述錯誤,批評說法可笑及不尊重司法機關,強調「三權分立」是普通法下的重要憲制原則,法律界亦一直秉持原則。民主黨議員黃碧雲斥林鄭「蓄意謀殺」三權分立,認為香港回歸前後均由行政主導,儘管權力不完全均等,但不代表香港沒三權分立。

但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政府、各界人士及有學者都一直誤解,政府太遲表態,應在回歸時就講清楚。民建聯議員蔣麗芸指,由在港出世第一日都知香港未有過三權分立,認為特首有必要將信息清楚帶給香港人。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特首的確有較大權力,權力制衡亦不足,但亦非完全凌駕立法與司法,且《基本法》亦訂明司法獨立,惟認為更應着眼於近年司法獨立受威脅,加上《香港國安法》實施,認為社會執着於定義問題很奇怪。

記者︰李卓謙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