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議員批有漏洞 食環署:今落實新安排 處理新冠患者遺體 5仵工無穿保護衣

發佈時間: 2020/08/31

將軍澳醫院一名死後才確診的新冠肺炎患者,由食環署屍體處理組運往殮房,5名仵工因未獲通知,沒穿上保護衣便處理其遺體,事後須隔離檢疫,有議員批評當局通報機制存漏洞。醫管局稱,日後若死者生前有染疫風險,會先安排檢測,再通知食環署採取相應指引後送到殮房。食環署稱今起落實更新安排。

死者離世前未被確診

當日負責處理遺體的食環署值勤室工目郭太表稱,上周三(26日)與4名隊員到將軍澳醫院處理因發燒送院後死亡的男屍(CASE4763),花約3分鐘搬運及處理,並送往沙田富山公眾殮房,當時只佩戴口罩和手套,屍體僅得一層屍布蓋住。其後突接獲通知死者是確診者,惟離世前未被確診。她遂通知上司,翌日獲通知須進入隔離營,由上周五(28日)入住並要隔離14天。

郭指,死者有家人確診,質疑當局應標示死者為密切接觸者。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事件反映部門間通報機制有問題,要求當局改善。

醫管局表示,該病人上周三下午3時入院,3時45分離世;院方晚上10時許得知病人對病毒呈初步陽性,並通報衞生防護中心及富山殮房。當局指因應事件,日後若認為死者生前有染疫風險,會安排病毒測試,待結果確定後才通知食環署,採取相應的屍體處理類別指引到醫院接收遺體。

染疫遺體黃色標籤識別

食環署稱,5位員工本月28日已安排入住檢疫設施;同一辦公室工作的3位員工則進行醫學監測。署方與醫管局已檢討安排,今日起落實上述更新安排。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稱,染疫遺體以「第2類」屍體處理,以黃色標籤作識別。人員處理時應穿上手套、防水保護衣或抗水保護衣等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