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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案涉違國安法 被告不准保釋

發佈時間: 2020/08/26

因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而成為首名涉觸犯《香港國安法》的23歲男子唐英傑,昨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法官其後頒下判詞解釋,稱經評估所有因素,包括被告的個人背景及本地聯繫後,認為被告有潛逃及於保釋期間重犯案件的風險,因此拒絕其保釋申請。

法官於判詞中強調,《香港國安法》並沒有對現存有關保釋申請的法律及做法帶來重大分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G(2)(b)條,以處理一般保釋申請的考慮因素,已足以處理本案,而毋須考慮《香港國安法》42條。被告早前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還押至10月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