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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參與內地社保 明起實施

發佈時間: 2019/12/31

內地中央政府早前公布《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可參加內地社保、基本醫療保險等。工聯會「大灣區關注組」召集人、榮譽會長林淑儀表示,相信新措施會鼓勵更多港人到內地讀書、創業和養老。

在內地大學畢業後留下創業的港人朱先生表示,能購買內地醫保醫療保險,可令他毋須支付高昂醫療費用,使用醫保編號亦方便他使用掛號服務;有於內地居住的香港長者則稱,盼港府放寬長者醫療券使用範圍至內地醫院,減輕生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