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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警案首被告 上訴申請押後裁

發佈時間: 2017/11/24

7名警員涉於2014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一案,7人因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罪各判囚兩年,並於早前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及獲准保釋。上訴庭昨先行處理案中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上訴許可申請,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上訴一方昨指,原審法官於處理涉案新聞片段真確性及可呈堂性上出錯,並質疑其所採取的測試是否正確。

控方則認為,相關事宜為簡單的事實裁斷,原審法官只須裁定相關新聞片段是否與案件有關,以及是否部分真確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