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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國歌法》有權設追溯期

發佈時間: 2017/11/13

特區政府將展開《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表示,雖現時國歌法仍未進行本地立法,但若民眾再作出侮辱國歌行為,立法會有權在立法階段加設追溯期,列明《國歌法》在何時生效。

全國人大常委早前通過把全國法律《國歌法》,納入到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日前港足和巴林友賽賽事上,再有球迷噓國歌;梁愛詩昨回應指,不希望有人利用這空檔期進行侮辱國家行為,認為若有人在立法前進行大規模侮辱國家行為,相信立法會有權在立法階段加設追溯期。

視事件嚴重性 有否影響社會

梁指,香港一般刑法並無追溯力,但過往曾有設追溯力的本港法律,認為是否為法例設立追溯力,應視乎事件的嚴重性及相關行為是否影響社會,若情況不算嚴重,政府不會這樣做。她強調,自己並非建議立法會加設追溯權,只是指出對方有權這樣做。她又認為,沒必要就《國歌法》進行白紙草案諮詢工作。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楊鳴章昨指,作為國民,唱國歌是自然的事,毋須把事情看得太過緊張,認為若堅持不唱,「根本是違反社會常態」。他又指,回歸後已有不少天主教學校教學生唱國歌,升旗禮時學生亦會起立,但並非強制性,認為如果「強迫」做,可能會有反效果。

記者:本報記者

編輯:梁偉澄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