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投資要為項目增值

發佈時間: 2024/01/30

投資要為項目增值

我們集團擁有眾多子公司,投資的成功率很高,很多人以為我眼光獨到,常常問我如何挑選合夥人。我的投資決定很粗疏,選擇標準很簡單。首先,合作夥伴必須認同我們的理念和價值觀;其次,他們的業務須與現有業務有一定的差異;最後,集團當時必須具備足夠的現金來進行投資。

在這些篩選標準中,並沒有回報率一項。事實上,我從不要求看業務或財務計劃,也沒有要求合作夥伴在何時回本或實現何種資金回報率。回顧過去的投資經驗,還有一個重要原則是我比較少談及的,就是個人或集團對該業務是否具有附加價值。如果我或集團能為項目增值,如果我能幫助合夥人,我才會進行該項投資。

這不僅是投資時的考量,甚至在合作過程中,我也跟很多合夥人討論過,如果有一天他們認為集團無法為他們的業務帶來附加價值,甚至成為他們的負累,我歡迎他們離開集團。共贏是我個人的核心價值,合作是大家做大個餅,然後才分餅,如果我們無法令對方個餅變大,卻分了別人一杯羹,我也感到不舒服。

我們集團有現在的成績,與其說是我眼光好,不如說上天派遣了許多天使來幫助我。我相信只要為其他人帶來價值,不用計較和計算,總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回報。

(本欄逢星期二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