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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之家前院長被指性侵女院友 事主母︰創傷後遺症可佐證

發佈時間: 2023/07/04

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於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被控,因女事主未能出庭作供而獲撤控。事主母親早前入稟向張等索償逾134萬,案件昨開審。原告開案詞指,從女事主事後出現創傷後遺症及異常反應等佐證,均能證明性侵事件。

索償逾134萬元

原告由女事主母親代為入稟;答辯人為張健華、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及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張沒有律師代表,據了解,原告要求答辯人賠償逾134萬元。原告於庭上稱,與智友一方擬達成和解,又指需就和解協議準備文件,稍後再作處理,法官質疑雙方為何未有在事前商討。

原告方開案陳詞指,本案爭議在於張有否性侵事主,就事實裁斷方面,可從各項證供作佐證。首先,2014年8月10日當日,事主母親觀察到事主有極不尋常反應,如哭泣及拒絕進食,母親聽到事主描述性侵事件後,向社工求助後報警。

原告方指,事主數天後於錄影會面中講述性侵過程,並非憑其經驗及詞彙可描述出來,事主事後患創傷後遺症,當中成因或是遭受性侵。

原告續指,有院友拍攝到事主被張召入辦公室,短片雖沒拍到性侵過程,但該院友看見張曾脫去褲子。亦有文件顯示警方事後在張的辦公室,檢取帶有張的精液及事主體液的紙巾。

原告方指,康橋事後不再僱用張作為院長,明顯是逃避法律責任,而張作為康橋之家的僱員,故康橋須負上法律責任。

張一方的開案陳詞指,性侵事件未有發生,並指事主患妄想症及創傷後遺症,認為應傳召專家解釋發病的先後;其餘答辯人的開案陳詞則指,院長僅負責行政工作,並非照顧院友,故當中並未有信託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