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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擬修例規管放生 禁不當放走或違棄動物

發佈時間: 2023/06/01

不少「善信」放生祈福,惟日後或違法。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2020年至2022年漁護署共接獲14宗有關放生動物的投訴,惟期內無人被捕或被檢。惟當局正考慮修例明確指出放走或遺棄動物、導致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痛苦,如把淡水魚類或龜放生到不適合生活的海中,即屬違法,預計今年底或明年初提交立法會審議;另又擬試驗推廣「增殖放流行動」,即於海洋及河流放流水生物種如成魚、種苗等。

謝展寰表示,放生動物涉及宗教和傳統文化,如立法禁止放生會引起較大反彈。漁護署近年與關注放生活動的組織合作,加強公眾教育,提醒市民在參與放生前,應謹慎考慮如何安排、選擇和操作,又會在經常出現放生活動的節日,到放生熱點巡查和宣傳,確保放生行為不會引致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如在剛過去的佛誕,署方有派人到放生熱點巡查,未有發現違法個案。

研試驗增殖放流 可放生魚苗

他直言,當局亦有與宗教團體討論以環保、植樹和素食等方式取代放生,向善信呼籲避免不當放生行為破壞生態、違反宗教信仰放生的原意,認為宣傳教育有一定效果,除放生活動減少,將淡水生物放生入海亦已不再常見,放生的物種也是常見海鮮和龜類等,不構成動物福利問題。

他又透露政府計劃試驗推廣科學的增殖放流行動,即於海洋及河流放流水生物種如成魚、種苗以至其他物種等,除進一步減傳統放生行為,在恰當地點放生更可增加漁業資源、改善海洋及河流環境。他稱,漁護署未來會邀請宗教團體和漁民團體等,探討讓公眾參與由政府策劃及進行的增殖放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