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物業管理|消委會調查指住宅管理費平均$1108 佔家庭收入7.4% 業主積極參與可遏加幅

發佈時間: 2023/05/04

房屋是市民主要生活開支,在租金或供樓費用外,還包括大廈管理費。消委會發表提升香港物業管理費的透明度和管治研究,其中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的市場調查發現,受訪者每月管理費介乎200元至3,700元,平均每月1,108元或每尺2.7元,平均佔家庭收入7.4%。有逾6成受訪業主從不或甚少出席業主大會,逾97%稱不願加入業主組織,但研究顯示,若業主積極參與大廈管理,管理費加幅會較低,其中積極參與的平均加幅為9.5%,不積極參與的加幅則為11.3%。

消委會主席陳錦榮稱,如果業主普遍關心大廈情況,物管公司自然要發放更多資料,故業主參與度對管理費有直接和間接影響,建議可在售樓時派發資料包,供業主快速掌握大廈管理情況,民政事務總署及物管公司都可定期辦活動,提升業主關注。

5項目小業主業權份數少於50%    修訂公契難

決定管理費的其中一個因素為業主持有的業權份數,其計算方法會在大廈公契訂明,若要修訂公契需要所有業主一致同意。研究抽樣檢視249個物業,不但發現其售樓書未清楚披露業權份數計算,有5個商住項目住宅業主只有少於50%業權份數。

總幹事黄鳳嫺稱,個別舊樓或因業主無法聯絡,難以修訂公契內的過時條款,另若住宅業主業權分數少於一半,便會因「唔夠票」而無法修契,甚至是更換物管公司,建議混合發展大廈可分開公契,對住宅業主更公平。

會方又建議,可考慮降低修改公契的門檻,例如參考《公司》條例修訂公司章程做法,以75%業權份數作修訂公契門檻。

由發屋商任命首任管理公司   7成半有關連 

另該249個項目由85個「公契經理人」( 即發展商任命,在公契指定的首任物管公司)管理,其中75%與發展商有關,而前10名經理人更管理47%項目。陳錦榮稱,發展商與物管公司有關不一定有問題,甚至雙方溝通會更好,惟消費者有知情權,認為愈早披露愈好。

消委會去年接投訴重回3萬宗 , 網購急升73%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