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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西灣河開槍案警員 黃之鋒認藐視法庭囚3月

發佈時間: 2023/04/18

2019年11月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事件,涉案被告提堂後法庭頒下匿名令,禁止披露涉開槍警員及其家屬身份。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社交平台披露涉案警員相片等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昨承認民事藐視法庭責任,被判監3個月。另1名違禁令男子被判監21天,緩刑12個月。

申請人律政司,答辯人黃之鋒及曾子成。律政司代表指黃於事發時為公眾人物,黃濫用其影響力向公眾發出帖文,信息涉及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法庭須作出即時監禁判罰,以收阻嚇作用,並要求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