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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窺淫罪」實施後 拘近300人 社工:偷拍等同影像性暴力

發佈時間: 2022/08/26

專門打擊偷拍行為的「窺淫罪」去年10月實施,至今錄得逾400宗個案,單是今年首半年已有285宗,累計拘捕人數近300人,早前亦有休班警涉在港鐵偷拍被捕。社工指多數偷拍者以為受害人不知道被偷拍便沒傷害,其實有關行為已屬影像性暴力。

另有過來人透露,源於好奇、為紓壓而犯案,籲偷拍者及早向外求助,以免「泥足深陷」。

40餘歲的Roger(化名),5年前首次偷拍,他強調並非「早有預謀」:「源於好奇而試了第一次」。他再次犯案是一年多後,當日看到穿短裙的女生,忍不住偷拍,他自知行為鬼祟,也怕被人發現。惟一年多前他變得不能自拔,試過一日偷拍逾10張相或影片,他解釋當時與女友關係轉差,加上偷拍後有滿足感:「成功(偷拍)後覺得可忘記不快或壓力,所以就變密了。」一次在超市偷拍後,他終於被捕。

犯案源於紓壓或好奇過來人籲及早求助

Roger坦言,明白偷拍行為不當,但沒想過後果嚴重,「以為捉到只會被人鬧下,沒想過涉及刑事檢控」。拘留期間他再三反思,其後決定向明愛朗天計劃求助,經連串輔導,並獲女友支持,終於改過自新。現時他更成為朗天計劃的義工,以過來人身份協助偷拍者走出困局。

朗天計劃社工彭鳳儀稱,過去一年的求助者中不乏他人眼中的「好爸爸」、「好老公」,不少人坦承因壓力或「看了色情資訊」後而去犯案。「多數偷拍者以為受害人不知道就沒傷害,他們不知道這已是影像性暴力的一種。」彭指,部分人視隨便偷影陌生人為平常事、認為「男人都是咸濕」等論述,均會淡化偷拍行為的嚴重性,冀社會認清「偷拍」行為成因,才可共同對抗問題。

警方指,修訂後的《刑事罪行條例》列明與窺淫相關的4項新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呼籲市民如發現懷疑偷拍行為,應立即報警。

記者︰歐文瀚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