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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前空少涉違防疫例 外出探友送禮 控方質疑非必要活動

發佈時間: 2022/08/17

兩名前國泰機艙服務員去年抵港後,涉在居家隔離期違規外出,昨日就3項防疫規例罪續審。兩被告分別供稱,認為探朋友是對身心健康的必要活動,外出取件與其精神狀況有關。案件8月26日結案陳詞。

被告為馬來西亞籍的黃昱龍及劉諾宏,均報稱無業。黃及劉分別被控1項和2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而沒有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

黃被控於去年12月25日,沒遵照衞生主任於同年12月24日的醫學監察通知書中所指明的條件進行自我隔離;劉的涉案日期則為去年12月25日及27日。

首被告稱感激次被告開導

控方盤問黃時指出,國泰內部電郵所指的必要活動包括進行對身心健康的活動,例如買食物,但探訪朋友和送禮不能促進身心健康,且與買食物的性質完全不同。黃不同意,黃解釋自2020年疫情以來,國泰有意大規模裁員令他心情低落,故很感激次被告當時曾開導他,遂順道探訪送禮。

控方質疑黃為何急於探望次被告,黃否認有迫切性,指當日想外出買食物,故順道探訪次被告和送禮物,否認是次目的是探望次被告。

劉供稱,受皮膚問題影響情緒,當日外出提取牆紙以解決家中滲水問題,認為對其精神狀態有一定影響,屬必要活動。劉續供稱,其父得知外甥女一家確診新冠肺炎感到擔憂,惟其父手機出現問題,劉遂代購手機,並親自到門市領取,讓父親能與外甥女進行視像通話。劉又指到望月樓用膳,關乎其本人及其父親的精神狀態,不欲父親憂心受驚,也認為公司容許外出用膳。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