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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商討修規程 破壞校譽可處分

發佈時間: 2022/04/28

港大校委會前日(26日)召開會議,商討將學生「破壞大學聲譽」條文納入大學規程,作相關行為或需接受紀律處分。港大指,相關條文是為彌補現有規程不足,加強機制以有效保護大學聲譽。另今次規程修訂亦包括擴大紀律委員會內,學生及教師代表團人數,當中學生成員由各學院自行選舉產生,可提升紀委會處理投訴效率及代表性。

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黃靖軒擔心,修訂會造成「白色恐怖」,同學或因擔心違規不敢在社交媒體評論大學政策,尤擔心校園媒體安全。港大校董會成員吳秋北指修訂無可厚非,港大師生及員工均應維護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