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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網上煽惑襲警 61歲無業漢囚7月

發佈時間: 2021/12/03

61歲無業漢涉在社交平台公開發帖文,煽惑他人襲擊警員,被控1項煽惑罪,涉案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被判監7個月。法官判刑時指,社交媒體散播速度如同病毒,易引起少數隱藏的激進分子出現。

被告蔡易文(61歲,無業),被控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早前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昨於庭上呈上1封被告胞姊的求情信指,被告因本案而未能為母親奔喪。被告犯案只是一時衝動,與其性格不符,及後亦有再出帖文,呼籲市民不要外出。

官︰帶犯罪意圖 煽動性表達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社交媒體散播速度如同病毒,容易引起少數隱藏的激進分子出現。就帖文的前因及被告和網民的互動,可見發帖不是幸災樂禍或鹵莽的行為,反而是帶有犯罪意圖的非理性和煽動性的表達。

法官續指,至於回應及閱讀帖文不足100人,與本案的控罪元素無關,只是和量刑有關。法官考慮到被告使用社交媒體,但對社交媒體敏感度不足,判監7個月,並勸喻使用社交媒體人士需反思。

案情指,2020年1月19日下午,有警員於遮打花園集會中頭部受傷。被告人隨後在facebook建立公開帖子,內容如下,「今日幾個popo被打爆缸,雖然滿頭鮮血,但無打裂頭顱,其實都只是皮外傷。大家要知道若果頭被重擊,失憶的可能性很高,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否則被打的人認得和記得對方個樣或特徵,會有手尾跟,所以要盡力而為。」

帖子引來86個心情圖示及23個留言回應,以及被分享5次。被告於警誠下承認,他於1月19日得知有警員受傷。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