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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責打 傷痕70處 虐死22月大女嬰 冷血情侶囚64月

發佈時間: 2021/11/18

同居男女受友人所託照顧1歲多的女嬰,半年間因女嬰頑皮等理由多次以藤條體罰及掌摑等,身體傷痕達70處,22個月大女嬰最終因頭部受傷致死,涉案男女昨天就虐兒罪被判囚5年4個月。法官指本案屬嚴重虐待忽略個案,女嬰的命運掌握在兩人手中,也在兩人照顧下失去性命。

被告為家庭主婦柯靜雯(36歲)以及地盤工人蕭國偉(32歲),兩人承認1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出,兩人於2019年1月至6月20日,在洪水橋田廈路新生村1單位內,作為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對年約1歲的女嬰,故意虐待或忽略她,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死前頭部廣泛瘀傷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女嬰生母並非負責任的照顧者,沒向女被告提供財政資助。法官指女嬰於兩被告照顧下失去性命,死因為頭部受創。法官指控方沒證據對兩人作更嚴重指控,以現時資料難以評估做法是否屬寬大處理,只會針對虐兒罪判刑,而虐兒罪最高可判囚10年。

法官指女嬰持續被暴力對待及忽略,驗屍報告指女嬰頭部廣泛瘀傷,相信於死前一晚、即與兩被告相處的一夜出現,法官接納有關意見。法官又指不管兩被告警誡下之說法,認為即使只有1名被告施行暴力,另一人不應視而不見。

法官指女嬰受廣泛傷害,反映兩被告持續對其忽略程度屬嚴重,指本案屬嚴重虐待及忽略個案,不論誰對女嬰作出暴力行為,另一人亦沒採取恰當步驟阻止,因此罪責相同,考慮到被告認罪,以8年為判刑起點,認罪減刑至5年4個月。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