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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開藥致病人兩度換肝後不治 聯院兩醫生失德罪成除牌緩刑

發佈時間: 2021/09/24

聯合醫院於2017年涉漏開藥物,導致慢性腎病患者鄧桂思需兩度換肝,最終不治離世。醫委會昨就事件召開聆訊,涉事2名聯合醫院醫生陳小劍及林治崑被裁定專業失德罪成,分別被判除牌3個月和5個月,但獲緩刑。

案情指,鄧桂思在2017年1月因腎病到聯合醫院求診,當時林治崑醫生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但沒察覺病人紀錄已列明鄧是乙型肝炎帶病毒者,未有同時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鄧同年2月覆診時,應診的陳小劍醫生因其病情有改善,故降低類固醇劑量,惟仍無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直至同年4月鄧的乙肝病發,出現急性肝衰竭,轉送瑪麗醫院後2度換肝,但同年8月因感染併發症不治。

控方在聆訊上讀出專家報告,指2名醫生若有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能減低乙肝發作風險,又指二人作為專業醫生,做法低於專業水平。

辯方求情指兩人屬初犯,他們在聆訊上承認有失當,並讀出求情信。林表示對自己疏忽感抱歉,事後重新檢視所有乙肝病人有否同類情況,哽咽懇求家屬原諒。

對疏忽抱歉 鞠躬冀家屬原諒

陳指因個人錯誤致女患者病逝深感悔意,自言作為醫生有負病人和家屬期望,感萬分抱歉,事後已盡力改善處方流程。陳、林讀出求情信後,亦向在席的鄧桂思女兒Michelle鞠躬致歉。

醫委會聆訊小組退庭商議後,裁定陳、林二人專業失德罪成。研訊主席鄧惠瓊稱,相信二人已汲取教訓,但為確保不要再犯,分別判處林治崑除牌5個月,緩刑36個月;陳小劍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鄧解釋,因陳只見過鄧1次,故罪責較林輕。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