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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倡旁觀不伸援手負刑責 揪出虐待案

發佈時間: 2021/09/14

近年虐兒和虐老個案頻生,法律改革委員會日前發表報告建議立法制裁虐待案件的旁觀者及照顧機構。法改會轄下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昨表示,虐兒個案重點是找出誰是施襲者,如小童受虐後其父母行使緘默權,致控方找不到誰人施襲,施襲者便會脫罪,故新例列明如證明小童受虐而照顧者不做任何事、或裝作看不到而不協助,便需負刑責。

熊運信指,新例針對嚴重身體受傷及易受傷害人士,因他們未必能說出受傷情況,故照顧者需用其基本知識了解傷勢是否有可疑,望能在最短時間內找出被虐受害人,減輕其痛苦,如被虐兒童在學校進食過量或因長時間吃不飽、或上樓梯時一拐一拐,老師即可作查問,並與其他人士跟進。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組織幹事曾紀南認為,現時文件的字眼定義太寬鬆,前綫同事缺乏專業判斷照顧者是否面對風險,大多也不知道怎樣才算犯法,如看到放假後返回機構人士受傷,是否應報警等,冀法例為前綫提供清晰指引,強調不能矯枉過正。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