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被控前年屯門串謀縱火 6人受審

發佈時間: 2021/08/11

4名未成年學生與兩男女,疑前年身穿黑衣在屯門一間體育中心後門聚集,被警方截停及被搜出防護物品等,並驗出物品沾有高度易燃有機溶劑,各人昨否認串謀縱火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警方於前年12月1日晚上10時許,沿屯門鄉事會路巡邏,看見20至30名黑衣人起路障及後四散逃走。警方約半小時後,看見一群人在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聚集,並上前追截。

身上物品 驗出微量汽油彈液體

6名被告被截停後,被搜出保護裝備包括護目鏡及防毒面具等,各人背包、手套及腰包,被驗出含微量汽油彈內液體的高度易燃有機溶劑。警方在現場撿取1個載有易燃液的金屬罐、兩個汽油彈及一個破玻璃瓶樣本。

拘捕首被告的女警李燕華供稱,當晚追截黑衣人時,看見首被告站在燈柱旁,於是上前進行搜身。警方在現場檢獲一個背包,內有石油氣罐、化粧品等。首被告後來承認該背包是她的,石油氣罐則由1名不認識的人給她。

李指警誡下首被告表示下班經過現場,但李錯誤地將「我明白,我沒有解釋」,當成首被告警誡下的說話。辯方遂指出是嚴重錯誤,李同意。

6名被告依次序是女侍應梁汶懿(28歲)、助理土木工程師張達亮(24歲)以及4名14及15歲男學生。6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的交替控罪,控罪指6人於當日在屯門公路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保管2個載有丁烷的氣罐、2個打火機、1罐約110毫升無色液體內含有機混合物等。另梁被控無牌管有一套無綫電收發機。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