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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赴深 今簽中港仲裁裁決補充安排

發佈時間: 2020/11/27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午出發往深圳,料今早會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儀式完成後,將於今午返港,但未透露該補充安排細節。

本港於1963年頒布《仲裁條例》,至1982年新增《紐約公約》內容,自此內地的仲裁裁決可透過該公約在港執行,但被視為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香港回歸後,本港在2000年起實行《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容許內地仲裁裁決在港直接執行。但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曾於2018年一宗案例中以違反公共政策為由,拒絕執行內地仲裁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