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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警 將需就3罪應訊 許智峯私人提控 法庭批准

發佈時間: 2020/06/12

去年11月11日本港多區發生激烈示威,在西灣河有示威者被交通警以實彈射傷。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發起眾籌,入稟法院向涉事警長提出私人檢控,昨獲裁判官批准就3項控罪傳召開槍警長上庭應訊,是首次有警員在反修例事件中,因使用武力遭受檢控。

許智峯早前向一名涉案的開槍交通部警署警長,提出5項控罪私人檢控,法庭最後接納3項控罪,包括「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罪、「處理槍械而方式是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及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意圖謀殺」及「發射彈藥而其方式是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兩罪則不獲批傳票。

其中一罪最高可囚終身

許智峯表示,法庭稍後就會向涉事警員發出傳票,他將需親自答辯和應訊。許形容,今次法庭裁決意義重大,是首次有警員因為使用的武力而遭受檢控,相信可對所有警員發出「警暴會受懲治」清晰信息。

許又說,律政司有權繼續檢視案件,甚至撤銷檢控,但認為應交予法庭自行處理,籲不應介入案件免給人包庇警員觀感,強調提出私人檢控的目的是政權的因循和偏頗。

警方回應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受傷男早前撑拐杖上庭

其中一名涉案中槍的21歲姓周男子,槍傷後失右邊腎臟及半個肝臟,一度心臟停頓,已在去年11月出院。他與同日被捕的胡姓20歲男子,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周本月2日出庭應訊時需撑拐杖,兩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30日處理轉介文件。而法庭批准案中開槍警的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因其曾受死亡恐嚇。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