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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宗投訴法官行為 無一證明屬實

發佈時間: 2020/06/11

司法機構去年完成處理368宗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當中有10宗與法官行為有關,惟無一證明屬實或全部屬實。就353宗與司法或法定決定有關的投訴,司法機構稱,按司法獨立原則,不能亦不會處理;若不滿判決,應透過司法程序提出。

司法機構:處理投訴不受外界干預

對立法會會議議員葛珮帆提問關注會否成立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讓公眾監察法官行為。司法機構重申,處理就法官及司法人員投訴時,須保障和尊重司法獨立,相關審議庭僅限法官組成,不受外界干預;至於不時有輿論認為應設立量刑委員會,司法機構強調,量刑是法院獨立行使專有職能,法庭每日就大量不同案件量刑,法官要行使司法判斷得到平衡的量刑決定。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強調,法庭判刑要取信於公眾,若訴訟各方認為判刑不當,均可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