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消委會籲勿為扣稅急轉保 自願醫保保費可差逾2倍

發佈時間: 2020/01/16

政府去年4月推出自願醫保,消委會檢視市面所有自願醫保的標準和靈活計劃,發現前者保障範圍雖大同小異,惟保費差距可逾2倍;但後者的的每年保障限額則可相差逾70倍。消委會提醒市民,不應為扣稅而急於轉換至自願醫保,應小心評估經濟狀況及保障範圍。

自願醫保分為標準和靈活計劃,標準計劃設12個基本保障項目,保額和投保年齡範圍劃一,部分公司亦會加入其他保障,毋須額外保費。但保費會因投保人的性別和年齡而有差異,在29個計劃中,以70歲女性為例,保費介乎$8,419至$30,736,差距可達2.7倍;即使是保障完全相同的計劃,以80歲女性為例,保費介乎$14,443至$36,166,差距亦逾2,7倍。

自願醫保投訴 多涉定義爭拗

靈活計劃則照顧不同投保人需要,但28個計劃的保障項目不一,保障限額亦不同。有6個計劃不設每年及終身保障限額,4個計劃則兩者皆有,餘下18個計劃則只有每年限額,幅度由最低$42萬至$3,000萬不等,相差逾70倍。

癌症治療所費不菲,靈活計劃的非手術癌症治療保額差異頗大,其中24個計劃保額上限為$8萬至$70萬,1個為$200萬,有4個則可全數賠償;另大多設有「額外保障」項目,如洗腎、緊急門診治療等。

自願醫保可扣稅金額上限為8,000元,但消委會提醒,市民應先評估現有醫療保障是否足夠,或經濟能力是否能應付額外保費開支,以及擬轉用的計劃是否可提供充足保障,不必急於為扣稅而轉移。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去年接獲6宗與自願醫保的投訴,多涉定義爭拗,認為政府有需要加強公眾教育,業界亦應改善投保申請表設計,以淺白用語向投保人解釋內容。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