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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被指7大不足 電動車充電位常遭佔用

發佈時間: 2019/10/23

電動車輛近年數量急增,去年已登記電動私家車有逾1.1萬輛。但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相關政策有7項不足,包括電動車充電泊車位不足,即使有充電車位,亦常被非電動車佔用。公署就有關政策提出15項建議,包括改善管理停車場、在更多停車場增設充電設施等。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已登記電動私家車數量由2011年178輛,急增至去年的11,080輛;惟公共充電設施增幅遠不及車輛增幅,僅由2011年的372個增至去年的2,166個,只佔運輸署轄下24小時開的公眾停車場整體車位約7.5%,充電位與車輛比例則由1比0.48大幅拉闊至1比5.12。

環保署:將進一步完善基建

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潘順蓮稱,環保署曾以使用率偏低為由,認為沒逼切性增加充電車位,但公署實地視察4個政府停車場,發現充電泊車位常被非電動車佔用、有電動車充滿電後仍繼續佔用車位等,反映部門未了解充電車位的供求,甚至低估需求。

公署又發現充電車位設於停車場出入口或近行人通道樓層,令車位更大機會被佔用,反映運輸署管理停車場不善。

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未需要立法防止霸佔充電車位,但政府可先改善管理方式審視成效建議,及考慮加設車位。環保署發言人表示,預計到2022年公共充電器會增至約1,700個,並期望透過施政報告提預留20億元的先導計劃以進一步完善基建。本報就上述問題向運輸署向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