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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泳客儲物櫃偷卡購物 主謀囚逾4年

發佈時間: 2018/08/01

犯罪集團趁泳客寄存財物於泳池更衣室儲物櫃後,以百合匙開啟儲物櫃偷取信用卡,再購買iPhone等圖利,總額逾66萬元。涉案3名男子昨認罪,其中策劃者被判囚4年4個月。

3名被告分別為趙文輝(43歲)、馮偉業(35歲)及趙堅(37歲),馮承認32項偷竊罪,3人同承認1項串謀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法官指,以信用卡犯罪為嚴重罪行,須判以阻嚇性刑罰,指本案歷時6個多月,涉款達66萬元,斥責次被告為策劃者,罪責大,故判他入獄4年4個月;接納首被告非主腦,判他入獄4年;第三被告則判入獄3年10個月。

涉款$66萬 32張信用卡

案情指,曾於連鎖電器店工作任職售貨員的次被告,於2016年10月至去年4月內進入摩士公園游泳池、深水埗公園游泳池、大角咀游泳池及荔枝角公園游泳池共32次,偷竊共32張信用卡。

3名被告去年被捕,次被告承認以百合匙打開儲物櫃偷信用卡,再交予第3被告購物。報稱無業的第3被告承認犯案,並得到每部iPhone轉售價的1成作佣金。任司機的首被告則指第3被告將信用卡交予他,及指示他到Apple Store及便利店等買iPhone及禮品卡等,每件物品會得到600元報酬。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