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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倡修例嚴打無牌民宿

發佈時間: 2017/10/19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業主透過Airbnb等電子平台把住宅單位或房間出租作民宿的情況日趨普遍。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昨指,負責處理旅館牌照的牌照事務處現時蒐證困難,民政總署建議在《旅館業條例》加入一項「嚴格法律責任」罪行,訂明任何處所如無牌照,不得用作旅館,如有足夠證據(包括環境證據)證明有關處所被用作無牌旅館,其業主或租客須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