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為500元帶仿真槍闖深圳 城大生判囚7年

發佈時間: 2017/05/18

一名來自貧寒家庭的城大學生,為賺取500元「水腳」,夾帶12支仿真槍闖關深圳,結果被內地海關查獲,並因「走私武器」遭判囚7年。

內地傳媒報道,涉案的霍姓青年現年23歲,家住新界,是城大學生,為家中「孻仔」;因為家境貧寒,他常要在課餘時間打工賺錢,以幫補學費和家計。

據霍供稱,去年7月23日,一名姓何中學同學找他,問他是否要「帶貨賺錢」。他馬上同意,便到上水港鐵站與貨主見面,期間貨主稱要帶過關的是電子零件,酬勞為500元。

超1.8焦耳即違法

隨後貨主把貨物裝入書包交予霍,霍打開一看,只見內裏是包裝得嚴嚴實實的正方形物體,也沒有拆開細看,便按指示跟隨另外兩名水貨客北上。當過深圳關時,3人沒把書包放上X光機,但海關人員已起疑,截查下在霍的書包裏起出13支疑似槍支,其中12支經鑑定後屬受規管的仿真槍。

霍接受調查後遭起訴。深圳中院一審時認為,尚無充分證據證明小霍對走私物品的屬性存在認知錯誤,所以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武器罪;鑑於霍是從犯,可依法減輕處罰,遂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罰款2萬元。據悉,霍已提出上訴,案件正在二審中。

按內地規定,槍口能量大於1.8焦耳的仿真槍就會定性為「槍枝」,比香港的2焦耳更嚴,所以不少在外國合法、甚至被當作「玩具」的氣槍,在內地是「軍火」,過往已有不少港人為搵快錢帶氣槍過關,結果惹上官非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