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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外縱火 「佔中輔警」判囚2年

發佈時間: 2017/03/23

立法會2015年12月9日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當晚立法會外垃圾桶發生爆炸,有「佔中輔警」之稱的樹仁大學前學生會長楊逸朗,經審訊後遭裁定串謀縱火罪成,昨被判囚2年,而另一名已認罪學生,則判入勞教中心。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縱使政治理想有多崇高,示威者均不能以非法及暴力行為表達不滿,及任何人都不可凌駕於法律。她又斥兩被告行為愚蠢、自私、危險及鹵莽,事後警方須出動爆炸品專家等,浪費警力,又指案情嚴重,兩被告與他人串謀犯案,且當時位處立法會示威區,附近有其他公眾人士,如火勢不受控會禍及他人,沒人受傷屬僥倖。據悉楊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