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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困難重重 廉署放棄晤李國寶

發佈時間: 2017/02/03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續審,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稱,曾考慮與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進行警誡會面,惟因與銀行職員會面時遇上許多關卡,相信李不會合作而決定不接見。

余振昌供稱,自2012年2月就曾蔭權展開調查,期間曾替東亞銀行數名職員,就35萬元現金支票事宜會面,包括總行文員莊淑嫻,莊曾供稱,李國寶的秘書將現金支票交給她後,她會到樓下大堂提取現金,再將現金交回李的辦公室由秘書處理。但就35萬提款,莊不記得詳情。余於辯方盤問時承認從沒向莊所提及獲得指示及將現金交給的人士錄取口供。

曾與總行文員會面

余又承認沒接見過李國寶,因稱替東亞銀行職員錄取口供須經很多關卡,要花約5個月接見,所有已錄取的口供,均須經東亞法律部檢視後才獲簽署。

余稱曾考慮應否接見李國寶,但需警誡下接見,相信李不會合作提供有關資料,決定不接見李國寶。

控方昨日舉證完畢,法官向陪審團表示,控辯雙方須進行法律爭議,指案件將如期於2月中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