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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音樂中心 使用率低

發佈時間: 2016/11/24

審計署指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及音樂中心使用率偏低,其中音樂中心45項訓練設施平日下午4時前使用率更曾只有3%。康文署轄下5間音樂中心共設40間訓練室和5間排練室。但音樂事務處每年透過音樂訓練計劃和外展音樂短期課程提供的訓練節數,只佔45項訓練設施可供使用總節數的29%;而演藝場地排練室,2011至2015年度市區場地使用率介乎37%至42%,新界則61%至63%。

審計署倡康文署編配更多場地予藝團。康文署指音樂中心專為區內市民特別是青少年辦活動,故局限了設施上課日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