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昇達處理污水違規 被環保署扣$330萬元

發佈時間: 2016/11/22

屯門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的滲濾污水處理廠的排放違反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環保署指決定起訴涉事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14項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的控罪。

環保署環保法規管理科於今年5月底至6月,發現該滲濾污水處理廠的排放量多次超出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上限,且未有每次按牌照規定即時知會環保署,另有一次的排放超過牌照規定的總氮量上限。

據《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排出污水超過牌照所規定的要求標準,或違反牌照內的規定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署方亦指,就較早前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承辦商涉嫌不當操作的事件,已成立專責小組調查,並會在調查完成後公布結果。而就該廠未能根據其設計要求有效處理污水,署方已按合約機制,扣減向該承辦商發放的營運費;截至今年11月中,已扣減其營運費逾330萬元。

承辦商已完成該滲濾污水處理廠第一階段的維修工作,並於今年10月中恢復滲濾污水處理廠有限度的運作,以處理濃度較低的滲濾污水。環保署已責成承辦商盡快進行第二階段的整體維修,以恢復該廠全面運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