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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中醫治療多年 賊王控告懲教署長

發佈時間: 2016/11/11

「賊王」葉繼歡於1996年背部中槍被捕及被判囚36年,自此半身不遂,仍在獄中服刑的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懲教署署長多年來拒絕讓他接受中醫藥治療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入稟狀指葉繼歡於2001年經醫管局西醫診斷後被指西藥已對他再無效用,只能減慢其惡化速度,並建議葉考慮接受中醫藥治療。葉自2004年起多次向署方要求接受中醫藥治療,但多年來均遭署方以不同理由拒絕,包括要求葉提供科學證明,以證中醫治療與其現正接受的西醫治療不會產生衝突等,署長今年6月17日正式拒絕其申請。

入稟狀又指,高永文曾於2007年診斷過葉後亦認同對方應接受中醫藥醫療,惟高與署方經多番商討後,未能就治療安排達成協議。直至前年10月,浸大中醫藥學院副教授張世平為葉作出診斷,指葉的長期腹痛是與其長期使用麻醉藥有關,屬於西藥的副作用,而西藥對葉的功效已達極限,又認為中藥加上針灸有助減輕葉的腹痛及其他症狀。

稱西藥功效達極限 反致腹痛

葉指懲教署署長錯誤地認為向囚犯提供的醫療不包括中醫藥治療,而有關法例只要求署方向囚犯提供西醫藥治療亦屬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故要求法庭推翻署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