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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振國妻:永不原諒行兇青年

發佈時間: 2016/08/26

警員朱振國2005年於長沙灣獨自執勤時,遭一名青年割頸致癱,其妻早年代表丈夫入稟向警務處及行兇青年索償,案件昨達成和解協議,獲償金額保密。事隔11年,朱太昨於庭上與刀手首次見面,她坦言絕對不會原諒他。

當年30歲的朱振國(現年41歲)2005年在長沙灣街頭截查23歲青年廖智勇(現年33歲),遭對方以刀割頸浴血,致其癱瘓至今。其妻蔡燕萍於2008年代表丈夫入稟高院,向警務處及廖索償,案件昨閉門聆訊。據悉,廖對於朱太索償並無抗辯,但由於朱太已與代表警務處的律政司一方達成和解,加上廖已破產,故放棄繼續向廖索償。律政司亦一度要求廖分擔賠償,但最終放棄,換言之,廖毋須為本案賠償。

案發11年 首見刀手

早年就傷人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囚10年的廖智勇已服刑完畢出獄,他昨有到庭應訊,但因已不涉賠償部分,故先行離去,期間並無回應記者提問。

案發至今事隔11年,朱太首次與導致丈夫癱瘓的刀手於庭上見面,朱太坦言最初對此沒甚感覺,只憶述廖早前曾寫信給她,但她坦言絕對不會原諒對方。朱太又指訴訟長達數年感辛苦,現告終感輕鬆,可重過正常生活。

朱太表示,醫生認為丈夫需長期留院,現時的醫療科技對他已達盡頭,暫再無任何治療可施,只望有奇迹。朱太又指丈夫的醫療費一直由政府承擔,是次訴訟所得賠償主要用作支持她與女兒的生活費。朱太另談及歷任多名警務處處長均有探望丈夫,印象最深刻是李明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