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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圍標案 被告換律師押後判

發佈時間: 2016/07/15

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工程圍標案,工程公司前東主被告丘瑞田,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候判,涉賄款近4,600萬元,案件數度押後,原定昨日判刑,惟被告突轉聘律師,但新律師未有上庭及沒拿取法庭文件,案件押後9月29日判刑。

共涉4600萬元賄款

被告又以其子剛來港為由,申請保釋,惟法官指案情嚴重,並基於被告將面對較長刑期,拒絕申請。控罪指被告在2010至2014年間,分別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新昌管理集團高層、物業經理等,提供131萬元至2,600萬元賄款,換取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