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華貴商場業主 促禁房會任管理人

發佈時間: 2016/03/24

逸俊發展前年向領展購入香港仔華貴邨的綜合商業大廈,逸俊發展早前入稟高院,指業主大會去年11月議決終止房委會管理公司合約,並委任新管理公司,但房委會錯誤地不接受議決結果,要求法庭頒令聲明議決有效,禁制房委會續擔任管理工作。

案件昨聆訊,逸俊發展指根據公契而舉行會議,決定撤銷房委會管理權,若如房委會所指公契須由業主成立委員會方可開會,目前只有兩名業主,若沒有其他業主,便永遠不能開會及終止管理公司職權。

房委會則指,據公契內容逸俊發展當時不能開會,須出售部分業權,加入新業主才可舉行會議,故去年所舉行的會議應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