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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台新城續牌12年 蘇錦樑:無拖延處理

發佈時間: 2016/03/23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商台及新城電台的聲音廣播牌照再續期12年,由今年8月26日起至2028年8月25日止。商經局局長蘇錦樑表示,政府處理續牌申請絕對無拖延,亦非有政治考量。

蘇錦樑表示,通訊局處理兩台續牌申請時,全面審核其表現並進行公眾諮詢,之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呈交建議,認為兩台大致遵守牌照條件及業務守則,並接納其投資計劃,認為具備足夠財力履行投資承諾。今次續牌以現有牌照為基礎,加入電台新承諾。通訊局指,將重新指配兩台現持有的模擬聲音廣播頻譜,讓其在牌照有效期內提供持牌廣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