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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僕認藐視法庭 判緩刑付訟費逾31萬

發佈時間: 2023/07/27

曾任職公務員的52歲男子,涉於2021年12月4次到法庭旁聽期間,曾穿上印有黃傘黑衣到法庭旁聽,被拒入庭仍強闖等,令法庭程序期間受滋擾,昨承認刑事藐視法庭責任,被判監2個月,緩刑2年,兼須支付訟費逾31萬元。法官指答辯人涉企圖闖入法庭一事最嚴重,惟接納其於犯案期間受身體病況所困擾,犯案亦與其性格不符。

申請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蘇逸佳。據律政司書面陳詞指,答辯人於2021年12月7、17、21及22日,分別3次於高等法院及1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有意圖滋擾刑事法庭程序,涉刑事藐視法庭,答辯人今年4月表示承認責任,昨進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