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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租客未見過業主 劏房戶恐欠保障 部分地產代理代收租 無提租管例

發佈時間: 2023/06/19

租管條例生效近年半,惟效用一直備受質疑。社區組織協會調查發現,6成劏房戶要經地產代理租屋,近3成半人租樓後續由代理代收租及水電,4成人從未見過業主,質疑代理身兼業主打理人,甚至可能是業主本人,難保障租客利益。另有近7成受訪者稱,代理從無提及租管條例生效,批評他們佣金照收,但未能提供應有服務。

社區組織協會在今年首5個月訪問282名住在各種不適切居所的住戶,其中有6成受訪劏房戶經地產代理租樓,5成半人的租約由代理準備,近3成半人租樓後,仍由代理代收租及水電,僅6成租戶可直接聯絡業主,其餘要經代理轉達信息,4成人更從未見過業主。

促政府要求代理 自證非業主

近8成受訪者租樓時,未獲出示查冊紀錄證明業主身份,有人僅獲告知業主長居境外。社協質疑,地產代理既是中介,亦是業主打理人,甚至可能是業主本人,恐難以持平維護雙方利益。

社協另向13間地產代理查詢關於優先續租、水電計算及釐印等安排,結果僅有一間的回應完全符合法例要求,另有一間完全沒展示持牌人註冊編號,亦無卡片提供經紀號碼。

近7成受訪者亦稱,代理從無提及租管生效,亦無指出租約條款是否與法例不一致。社協批評,代理照收佣金,卻未能提供應有服務,雖有受訪者曾因租屋問題想投訴代理,惟不少人因擔心影響租住而不了了之。

社協促政府強制要求代理出租物業時,要主動出示查冊紀錄自證並非業主,並讓租客掌握業主身份,方便雙方溝通,又要求差估署及地監局聯合巡查,甚至放蛇打擊違規,保障弱勢租戶。

記者︰李卓謙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