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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港》擬修例 改善海濱工程拆牆鬆綁

發佈時間: 2023/02/20

近年當局致力把維港兩岸海濱「歸還」市民,營造共享空間,讓市民可遊樂「打卡」,兼欣賞兩岸景致。發展局長甯漢豪昨發表網誌指,當局將提出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望在不填海造地下「拆牆鬆綁」,引入較簡單機制,令當局可興建登岸堤階、行人板道、並重新發展荒廢碼頭等,稍後將建議提交海濱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作公眾諮詢。

現時維港兩岸海濱長廊已開放逾25公里,預計到2028年總長度伸延至34公里。甯漢豪指,據1997年制定的《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在海港範圍內增設行人板道等,不論其規模大小,均屬填海工程,若需在海港範圍內進行有關工程,須證明項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門檻相當高。

海岸堤階 無阻隔賞維港

她指若要進行較小型改善工程,如堅尼地城新海旁增設行人板道,方便市民觀賞日落,又或重新發展已荒廢碼頭如啟德前跑道舊碼頭、土瓜灣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等,因工程規模未必能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未能推展;又如灣仔「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或銅鑼灣「活力避風塘主題區」,新設的「海岸堤階」可讓市民無阻隔欣賞維港景致,惟因延伸「海岸堤階」出海將觸及「填海」範圍,故現時「海岸堤階」最低一級與水面仍有距離。

甯指,近年社會上有聲音要求檢視《條例》,讓海濱改善工程得以落實,局方希望可修訂《條例》,保持現行法例下維港範圍不填海造地的精神,但若填海是為發揮海港功能或讓市民享受海港相關設施,則可「拆牆鬆綁」,在法例上引入一個較簡單機制處理。局方稍後將把建議提交海濱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作公眾諮詢。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