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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50萬通報收債資料 前警長否認兩罪

發佈時間: 2022/12/09

52歲前男警長涉收取親戚50萬元賄款後,要求同袍將1名商人的收債事宜於警方內部系統內滙報,他昨否認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受審。退休警長供稱若案件涉及認識的人,警員一般會交予他人處理。案件今續審。

被告李鴻發(52歲,案發時為警長),否認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

控罪指,被告約於2019年7月5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他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與警務處間辦理往來事務的誘因或報酬,即被告協助或曾經協助黃在1項收債事宜的調查。

承認事實指,李運發、李賢發和被告為親兄弟,李運發為兄長,被告則最年幼。被告於2020年被停職,其兄李賢發案發時為一級懲教助理,曾透過懲教署電腦系統,查詢黃家麟個人資料。

稱若涉認識者 會交他人處理

裝修工程公司東主黃家麟作供稱,曾與黃君游有生意往來,惟黃君游未有支付款項,並拖欠約1,500萬工程費用。黃家麟其後與父親的員工「阿超」提及欠款,黃指,「阿超」應該曾向黃君游追收款項。

被告兄長李運發作供稱,其外舅拍檔早前受人滋擾而報警,惟警方未有受理,故曾受舅所託,傳送短訊予被告,希望被告了解當中原因。

另外,退休警長李雪輝供稱,2014年至2019年時隸屬警方「收數組」,專責處理非法收數案件。李雪輝指被告曾向他發短訊稱,兩宗由黑幫策劃的非法收數案,當中涉及撒溪錢,希望李雪輝透過警方資料呈報表格管理系統(IRF)滙報案件。李指,被告於數日後又發短訊指「唔好入IRF住,我叫我老友直接報案」。李雪輝解釋,由於當時資料太少,故未在系統上滙報。李雪輝於盤問下供稱,若案件涉及認識的人,警員一般會交予其他同袍處理。

美術︰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