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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隱瞞「蘋果印刷」違地契 黎智英黃偉強欺詐罪成 11.24判刑

發佈時間: 2022/10/26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違契使用地段。法官昨裁定兩人兩項欺詐罪成,指黎不能以事務繁忙抹殺責任,將案押後至下月24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為黎智英(商人)、周達權(公司董事)及黃偉強(行政總監),周早前已從本案中分拆,並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本案中承租人與出租人有特殊關係,科技園以低地價出租土地予蘋果印刷有限公司(下稱蘋果印刷),當中亦依賴承租人的誠信,承租人有責任履行租契,故此黎的不作為構成欺詐。

辯稱事務繁忙 官指不能抹殺責任

法官指,辯方先稱黎名下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力高)只佔處所極小部分,不可能改變處所實際用途。法官指上述說法混淆概念,無論力高佔用多少土地,承租人都有義務為其申請牌照。

法官又指,以黎的生意頭腦及精密手法,管理多間公司並不代表有事便可抽身而去,以事務繁忙為由抹殺責任。黎作出的隱瞞行為及虛假陳述,令科技園認為蘋果印刷合乎租契條例,以致未有作出相應行動並蒙受損失,蘋果印刷亦從中得益,遂裁定黎的兩項欺詐罪成。

法官仔細審視周達權的供詞後,認為周未有為減輕自身刑責而誇大其詞,有時更有少許維護兩被告,屬誠實可靠證人。

法官不接納黃屬公司「大打雜」之說法,指黃屬壹傳媒管理的行政總裁,不會不知力高在無牌照下佔用處所,其隱瞞屬不作為之一,遂裁定黃的1項欺詐罪成。

代表律師稱,黃已全聾及患重鬱症,須定期覆診。法官將案件押後求情及判刑,先替兩人索取背景報告,黃准續保釋,黎續還押。另外控方擬就黎申請沒收令,押至明年1月27日處理。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