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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大進修學院院長與總監索賄罪成 官斥無悔意囚15及10個月

發佈時間: 2022/10/14

前公大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時任院長,涉串謀課程總監與美容公司合辦課程,以獲該公司聘用前院長,昨分別被判囚15和10個月。法官指前院長為主謀,總監則配合執行,斥兩人沒有悔意。

首被告黃偉寧(50歲)及次被告黎偉祈(47歲),同被控1項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控罪指,黃串謀黎向美容專業公會有限公司(COBP)董事索取利益,即COBP按黃所接受的條款僱用他,作為他促致雙方籌辦1個經評審企業培訓課程「美容光學專業證書」的報酬。涉案時期為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

指兩被告辯解穿鑿附會

法官判刑時引述求情指,首被告開辦課程是為提高美容行業質素和令學院增加收入,承認敏感度不足。次被告投身教育界20多年,籌辦課程時遵照一般程序,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

法官指,貪污案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雖然首被告左耳失聰,右眼視網膜脫落,而次被告幼年遭生父母拋棄,但兩人身體狀況或背景均沒有特殊之處,加上兩人的辯解穿鑿附會,沒有真誠悔意,故唯一合適刑罰為即時監禁。

法官續指,首被告為主謀,主動提議學院開辦課程,明知有利益衝突仍在帶薪休假期間籌辦課程,更沒向學院申報,認為首被告為私利籌辦課程。法官指次被告明知首被告與學院有利益衝突,仍配合籌辦課程,刻意向學院隱瞞首被告參與。

美術: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