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法律改革|法改會發表性罪行檢討報告 新罪行沿用現行刑罰或參考海外

發佈時間: 2022/05/30

法律改革委員會前年起就性罪行檢討諮詢,今日發表報告提出最終建議。報告指,現行強姦及亂倫的刑罰,應繼續適用於「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及亂倫這兩項建議罪行。
 

法改會倡虐兒最高刑罰加至囚15年 , 關注者倡全面檢視相關法例 , 詳情即睇【下一頁

由於立法會早前已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將窺淫及未經同意下(為了得到性滿足或不論目的為何)拍攝私密部位或私密行為訂為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因此報告對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的刑罰不作最終建議。

至於《性罪行》報告書所建議訂立的其餘各項新罪行的刑罰,法改會建議參照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相應罪行的刑罰而訂定,並作適當調整。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擴至最大範圍
 

改善現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方面,報告建議擴展至涵蓋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同時應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範圍擴至最大,並在適當時評估是否需要改為強制機制。但為給予干犯較輕微性罪行的罪犯自新機會,貫徹《罪犯自新條例》的精神,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不應擴展至包括視為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

報告又提到,懲教署應維持安排性罪犯以自願形式參加的專門治療和自新計劃,應予維持,而政府應檢討和考慮是否在懲教院所為性罪犯引入獎勵計劃,以提高接受治療和改變行為的動機。至於由監管釋囚委員會及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所監管,為獲釋性罪犯提供專門釋後監管的現有法定計劃,應予維持。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陳浩義